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鄂办发电【2016】92号)要求,经校党委同意,学校定于11月23日举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宣讲暨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报告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11月23日(星期三)下午3:00
二、地点:学术交流中心明德厅
三、参会人员
1. 全体校领导;
2. 全体中层干部;
3. 民主党派人士及无党派人士代表
4. 学院三办主任(含院长助理);
5. 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师
6. 全体教职工的党支部书记(机关党委各支部的支委)
7. 全体党务干事;
8. 全体辅导员;
9. 学生代表。
四、具体要求
1. 与会人员下午2:30签到入场,按照指定位置就座,不得随意中途退场。
2. 与会人员请关闭手机或调整为静音,遵守会议纪律。
3. 本次学习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告知请假。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xml:namespace>
4.未尽事宜,详见江汉大学“内外宣传群”文件“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宣讲暨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报告会工作方案”。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