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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宣讲暨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报告会的通知

时间:2016-11-17 14:40:34浏览:808设置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鄂办发电【201692号)要求,经校党委同意,学校定于1123日举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宣讲暨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报告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1123日(星期三)下午3:00

二、地点:学术交流中心明德厅

三、参会人员

1. 全体校领导;

2. 全体中层干部;

3. 民主党派人士及无党派人士代表

4. 学院三办主任(含院长助理)

5. 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师

6. 全体教职工的党支部书记(机关党委各支部的支委)

7. 全体党务干事;

8. 全体辅导员;

9. 学生代表。

四、具体要求

1. 与会人员下午230签到入场,按照指定位置就座,不得随意中途退场。

2. 与会人员请关闭手机或调整为静音,遵守会议纪律。

3. 本次学习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告知请假。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1121(周一)下午400前,反馈给党委宣传部曾琼娟(联系电话:84225809;邮箱:250471564@qq.com

4.未尽事宜,详见江汉大学“内外宣传群”文件“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宣讲暨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报告会工作方案”。

  

  

党委宣传部

20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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