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2 [文号]:鄂教学办函〔2016〕2号 来源:湖北省教育厅官网
各高等学校:
为加强引领和示范,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建设计划”的通知》(鄂教学[2010]7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评选细则(试行)>的通知》(鄂教学[2011]9号)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五批“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已认定为“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且满3年的高校。(2012年、2013年被认定为“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的高校)
2、未认定为“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的高校。
二、申报要求
(一)自建自评。申报示范基地应有先期建设基础并达到申报条件基本要求;对照《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评选细则(试行)》进行自评,再决定是否申报。
(二)报送材料。申报高校应对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确认材料完整真实。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发至邮箱)。具体包括:
1、《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申报表》(见附件)
2、相关支撑材料。
(三)申报时限。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8月29日前报送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说明
省教育厅将于9月份组织专家对申报高校进行考察和评审。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 静 电 话(传真):027-87328105
邮 箱:908819924@qq.com
附件: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申报表http://www.hbe.gov.cn/content.php?id=1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