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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开展干部职工政策性住房自查及清理规范工作的告知函

时间:2016-07-23 22:56:23浏览:5642设置


江汉大学广大教职工: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监察厅、湖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多占政策性住房的通知》(鄂组通[2015]66号)、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监察局、武汉市财政局、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干部职工政策性住房自查的通知》(武组通[2015]53号)要求,我校已于201512月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了干部职工政策性住房自查及清理规范工作。

在大家的支持配合下,我校已基本完成《政策性住房清理自查表》填报工作,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目前,根据上级要求,按照“应清尽清,一个不漏”原则,对我校干部职工多占政策性住房自查及清理规范工作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促进整改落实。

    请广大干部职工务必高度重视,对本家庭现有和已处置的政策性住房情况再次进行自查,需要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的同志,请及时报基建处(联系人:陈习劢,联系电话:84230571, 15337252085)。填报补充内容,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对在自查工作中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江汉大学干部职工政策性住房自查及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


                       2016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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