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最新公告

关于举办江汉大学2016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附:致江大师生(职工)的一封信)

时间:2016-05-11 10:34:51浏览:723设置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随着私家车进入千家万户,交通安全越来越成为每个人生活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为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害驾驶行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师生员工的交通法律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确保广大师生文明安全出行,创建平安校园。我处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大队定于5月12日(星期四)9:00--13:00,在我校举办“文明交通安全在,留住生命留住爱”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在校园南区(行政楼至—食堂区间)、北区(三食堂至J06教学楼区间)同时进行,南区主会场采取现场视频广播、安全知识及图片展览、有奖答题、现场咨询、交通警察校内道路模拟执法(酒驾检测、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故意遮挡号牌;骑行无牌无证电瓶车及带人等)、真实事故车辆警示教育、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流动车管所”现场为师生办理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补换证等相关业务服务,并散发交通安全小知识传单和万人签名等形式进行宣传。

活动备有精美奖品和纪念品,敬请广大师生员工届时踊跃参加。

保卫处

2016年5月11日

  

文明交通安全在 留住生命留住爱

                    ——致江大师生(职工)的一封信


亲爱的老师、学生和职工们: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随着经济发展,车辆增多,交通状况日趋复杂,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你们作为大学师生(职工),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在遵守交通法规方面,要走在全社会的前列。从我做起,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一、规范交通从我做起。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在校园内外规范驾车出行行为,摒弃交通陋习,提高交通参与者的综合素质,提升城市的文明形象。

  二、文明交通从我做起。崇尚文明的交通行为,行人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非机动车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越线停车;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不随意鸣喇叭、不随意变道、不违法超速、不争道抢行、不违法停车;不骑超标电动车,禁骑摩托车。

  三、平安交通从我做起。树立“安全第一”意识,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超速驾车、不疲劳驾车、杜绝无牌车、报废车上路行驶。行人要拒绝乘坐没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确认安全后才能通过。

  四、模范交通从我做起。行车走路,争当遵守交通法规的模范,以自身的言行感染和带动身边的交通参与者“遵守信号、各行其道”,在全社会营造“人人争模范,和谐又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宣传交通从我做起。做和谐交通的宣传者和实践者,劝告你的家人、同学、亲戚和朋友,要时刻遵守交通法规,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志愿宣传,遵守法规,尊重生命,善待生命。

  朋友们,文明的城市呼唤文明的市民,文明的市民争创文明的城市。如果我们每个人能在交通文明方面前进一小步,那么我们全社会的交通文明必将前进一大步。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到“遵守信号、各行其道、和谐交通、从我做起”的倡议活动中来,文明出行,平安出行,共同营造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武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大队

     江 汉 大 学 保 卫 处

      2016511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