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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新明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时间:2009-05-11 14:12:27浏览:2549设置

      近日,武汉市召开2009年人事人才工作会议,会上表彰并奖励了2008年度国家和省级专家。经国务院批准,我校余新明教授为2008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余新明教授作为学科责任教授长期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教学、科研成绩突出。在担任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期间,他团结班子成员共同奋斗,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积极性,为人才培养作出了突出贡献。
  他与学院领导班子的成员一起,在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率先提出和实行了“综合导师制”。 “综合导师制”要求学生和导师采取双向选择,建立相对稳定的导学关系,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学习辅导、就业指导、心理疏导”。他在承担着繁重的教学、科研和学院管理工作的情况下,组织领导、参与综合导师工作,并主动担任2004级环境工程专业班主任,经常深入班级,全身心地投入学生的培养。综合导师制的经验分别在省、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上进行了交流,得到省、市领导的肯定与高度评价。
  余教授十分注重科学研究,主持完成的大气污染控制研究成果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他主持、承担了国家、省、市重点科研课题8项,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湖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湖北省教学成果三等奖1项,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为了以科研促教学、以科研促学科的建设,他利用课题科研经费60多万元建成“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实验室”。 为我校环境工程专业学科建设与教学、青年教师的培养、科学研究提供了良好的技术平台。该实验室的建设水平得到了省教育厅专家组的高度评价,获得武汉市科技局重点实验基地立项建设资助,为申报省重点建设实验室起到了重要作用。
  他先后获得全国模范教师、武汉市劳动模范、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章、武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武汉市政府专项津贴享受者、“第三届湖北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人事处 杨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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