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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五项工程促进科学发展

时间:2009-04-28 14:19:02浏览:2364设置

 

 

近年来,特别是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来,政法学院党政领导班子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如何促进学院快速发展?特别是在本学院所有学科、专业都偏“冷”的情况下,如何提升学院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经过不断思考和反复讨论,学院上下逐步形成共识,即首先要有新的思路和坚定的信心,其次要团结一心,形成合力,再次要能拿出硬招、实招、新招,不断进取。为此,学院启动涵盖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核心竞争力和其他方面的“五项工程”。从4月初至今,“五项工程”具体实施方案陆续推出,并在全院师生中进行广泛讨论,受到学院广大师生的关注和支持。

“五项工程”包括“教学质量保障工程”、“科研水平提升工程”、“学科建设强化工程”、“学生工作创新工程”和“和谐学院构建工程”。“教学质量保障工程”涉及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依据《政法学院教学奖励制度》、《政法学院听课评课制度》、《政法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政法学院先进教研室评选办法》、《政法学院优秀教案评选办法》、《政法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实施细则》等10多个规章制度,对整个教学流程进行规范管理和严格监控,奖励和处罚双管齐下。“科研水平提升工程”强调要增强科研精品意识,以服务武汉经济社会发展为科学研究的主要价值取向,将科研任务按照职称和人数层层分解到各系(部)和教研室,最后落实到人。“学科建设强化工程”包括重点学科进一步整合学科队伍和凝炼研究方向,千方百计提升科研档次,强化学科特色,努力实现从“重点”到“亮点”的跨越;其他学科也要制定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加强建设。“学生工作创新工程”以学风建设为主线,突出学院特色,努力打造学生党员评议、义务法律服务、“吴天祥小组”等学生工作品牌。“和谐学院构建工程”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学院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院党委要大胆面对问题,及时化解矛盾,不断增强学院凝聚力,尽最大努力为学院发展保驾护航。

“五项工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学院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力求可行,注重实效,切忌搞“花架子”和做表面文章。每项工程由院领导分别担任责任人,与学校下达的绩效管理目标有机结合,与院领导和每位教职工的年终考核挂钩。“五项工程”将会有效推动政法学院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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