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最新公告

通 知

时间:2011-06-09 10:36:04浏览:2627设置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自201171日起,我校除有特殊温度要求的区域外,室内空调温度的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请遵照执行。

 

 

 

学校办公室

一一年六月九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