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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官员额制改革试点 首批入额比为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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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法官员额制改革试点 首批入额比为35.1%

2015年09月30日06:41    来源:人民网-湖北频道  

人民网武汉9月30日电 (李如胜)湖北首批试点法院法官员额制改革中,共对12家试点法院746名具有法官资格的人员进行了考试考核,最终确定首次入额法官673人,实际入额比例为35.1%。29日,湖北召开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培训会,公布上述消息。

“这既低于中央规定的39%的上限,也低于我省确定的36%的限额。”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说,首批试点法院的员额制改革基本保留了现有审判骨干,维持了审判队伍的稳定,一批高学历的年轻法官脱颖而出,全省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向前迈进了重要一步,实现了员额制改革的预期目标。

对于下一步员额制改革,李静表示,要继续坚持首批试点法院采纳的36%的法官员额比例,决不能突破,有条件的法院还可以低于36%比例。在遴选过程中,要综合考虑政治素养、廉洁自律、业务能力等因素,真正把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善于办案的优秀人才选入员额。

入额法官确定后,湖北还将抓好审判团队组建工作。不同层级、不同地域的法院可以结合自身实际需要,探索采取不同模式的审判团队的组建模式以及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的人员配比,可以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建立司法雇员制等方式,配齐配强审判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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